食品机械等行业实施“机器代人”
发布时间:2019-06-10
明确了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主攻领域:
一是人工智能产品。重点发展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智能终端、物联网基础器件等。
二是智能制造装备。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智能仪器仪表、智能电网、智能工程机械、智能环保设备等智能化专用设备。
三是人工智能和智能装备应用。重点在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汽车等领域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在食品、机械、建材、有色、轻工等行业组织实施“机器代人”。推动人工智能与农业、旅游、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行业融合创新,支持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养老、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深度应用。
四是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服务。重点发展面向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的生产性服务业,提供智能系统的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和综合集成服务。
“十三五”期间,每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重大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协调推进,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扩大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的扶持。对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中予以支持。
●到2020年累计建设1000个智能车间
我省将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企业,对新引进国内行业前十强、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1亿元以上,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奖励。
支持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推广应用,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到2020年累计建设1000个智能车间。深入实施“万台(套)”应用工程,选择部分重点行业,每年推广应用2000台(套)以上人工智能产品和智能制造装备,“十三五”期间累计推广应用1万台(套)以上人工智能产品和智能制造装备。对企业购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工智能产品和智能制造装备,或者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数控技术等进行技术改造,省级财政给予购置总价或项目投资额5%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企业购置本省生产的列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制定人工智能和智能装备产品推荐目录
我省将提升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研发创新能力。对承担国家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国家确定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企事业单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对获批单位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制定发布人工智能和智能装备产品推荐目录,鼓励本地公共服务人工智能和智能装备产品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纳入协议采购目录。支持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企业并购国内外高端品牌,鼓励有关产业投资基金予以支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参加境外大型人工智能和高端装备制造展览会、博览会,给予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补贴。积极举办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领域的创新创业大赛、产业技术论坛、行业展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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